Home > 最新消息 > 地產資訊  > 自有房屋何時可免徵房屋稅-稅務常識報呼您知
自有房屋何時可免徵房屋稅-稅務常識報呼您知
日期 :2015-12-18
有民眾來電詢問其自有房屋屋齡幾年以上,才可免繳納房屋稅?
 
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,屋齡與房屋稅是否免徵的標準並無直接關係,依規定需同時符合「住家用房屋」及「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」2個要件,始得免徵房屋稅。房屋按其構造別在耐用年數內每年依其適用的折舊率計算房屋現值,如屋齡30年的房屋,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上,供住家使用,仍應課徵房屋稅;又屋齡20年的房屋,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,供住家使用者則可免徵房屋稅。
 
該處表示,如果納稅義務人對房屋稅之繳納仍然有其它疑問,可以撥打該處服務電話詢問,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答。
 
更新日期:2015/12/17
 
發佈單位:高雄市稅捐稽徵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