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> 最新消息 > 稅法熱門話題  > 開學季將至,搶入明星學區遷出戶籍,當心地價稅增加!
開學季將至,搶入明星學區遷出戶籍,當心地價稅增加!
日期 :2018-07-27

(臺中訊)9月開學季將至,許多家長為孩子選讀明星學校,因而將戶籍遷出,將使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,因已無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而不符規定,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。

 

  該局說明,已核定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,若戶籍要遷移,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1人在原戶籍,該處才可繼續享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倘全戶戶籍遷出,雖實際居住該地,仍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規定。

 

  該局提醒民眾,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,嗣後若供營業、出租使用或全戶戶籍遷出,應於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,未於期限內申報,若經查獲,將補徵稅款並處罰鍰。

  民眾若有任何地方稅疑問,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086969,將有專人為您解答。

 

發布單位: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