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交易請記得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
日期 :2016-08-17
(臺中訊)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已於105年1月1日起實施,民眾移轉土地及房屋後,要記得於期限內向國稅局辦理申報。
該局進一步說明,個人出售房地除了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、契稅外,如果該筆房地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,或是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,都屬房地交易所得稅課徵範圍,不論有無應納稅額,均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機關申報。
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訊息,可就近向各區國稅分局或稽徵所洽詢,也可利用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-321詢問相關事宜。
- 發布單位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